發布時間:2023-03-01 18:20:03
內容來源:互聯網
關鍵詞匯:上海公積金,廉租房公積金提取,上海租賃廉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指南
內容簡介
職工租賃廉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一、申請范圍: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廉租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按照本市
職工租賃廉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一、申請范圍:
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廉租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按照本市關于廉租住房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廉租住房;
(三)申請人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二、辦理場所: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申請
三、辦理要件:
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2)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還應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租金繳納證明;
(3)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4)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四、辦理時限: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持有狀況、住房租賃信息、婚姻信息進行核驗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五、注意事項:
1、配偶參與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
2、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廉租房租賃費用以季度為單位,即單次提取金額不超過三個月的提取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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