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9 06:53:03
內容來源:互聯網
關鍵詞匯:上海公積金,公積金貸款,上海公積金提取還貸終止指南2022
內容簡介
提取還貸終止指南一、適用范圍:已辦理本市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住房貸款(以下簡稱“提取還貸”)的職工終止個人提取還貸業務。二、申請材料:1、身份證明:借款人、提取還貸人的身份證原件;港澳臺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提取還貸終止指南
一、適用范圍:
已辦理本市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住房貸款(以下簡稱“提取還貸”)的職工終止個人提取還貸業務。
二、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借款人、提取還貸人的身份證原件;港澳臺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提供護照原件;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內聯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系方式)及身份證件。
2、如提取還貸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書,證明繼承權或受遺贈證明的公證書、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港澳臺人士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臺)公證機關公證的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外籍人士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服務方式:
線下:
原提取還貸委托受理網點。
四、辦理時限:
申請資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五、到場人員:
借款人、所有參加提取還貸人員。如有不能到場的另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委托公證書(公證書中應明確相關委托事項)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六、注意事項:
1、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變更業務生效后,已辦理的提取還貸業務(含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貸款)自動終止,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的減少共同借款人業務生效后,已辦理的共同借款人提取還貸業務自動終止;但已進入當月提取還貸批次的扣款將繼續進行。
2、發現下列情形,公積金中心有權單方面終止提取還貸人的提取還貸委托:
(1)提取還貸人公積金賬戶被法院凍結;
(2)提取還貸人提供虛假信息進行提取還貸申請的;
(3)提取還貸人出現其他被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權部門限制提取的情形。
注:信息來源上海公積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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