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14 12:40:02
內容來源:互聯網
關鍵詞匯:公積金緩繳,上海公積金緩繳,疫情期間上海緩繳公積金政策
內容簡介
上海公積金緩繳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企業已匯繳2月住房
上海公積金緩繳政策
2020年6月30日前,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企業已匯繳2月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緩繳期限屆滿后,企業應當恢復繳存。對于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企業應與職工協商制定并報備補繳方案,補繳金額按照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確定。
猜你喜歡 換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