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21 19:05:03
內容來源:互聯網
關鍵詞匯:畢業生落戶,上海落戶,2018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落戶手續告知書
內容簡介
持有《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落戶本市須按本告知事項辦理。一、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移送的畢業生信息后,公安部門將依照戶口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對畢業生戶籍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驗。公安
持有《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落戶本市須按本告知事項辦理。
一、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移送的畢業生信息后,部門將依照戶口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對畢業生戶籍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驗。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網上政務大廳(www.shanghai.gov.cn)公布核驗結果,并提供實時查詢,畢業生也可通過關注“上海人口管理”便民服務模塊落戶審批查詢項目中進行查詢(兩者只需其一查到相關信息即可)。
二、經查詢通過核驗的畢業生,應當憑相關《上海市局窗口服務告知單》(具體可通過關注“上海人口管理”辦事指南模塊外省市戶口遷入項目中進行查詢)所列證明材料到落戶地派出所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戶口已遷入本市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學生可直接前往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如有疑問,畢業生可登陸上海市局門戶網站(www.police.sh.cn)中的“咨詢求助平臺”進行在線咨詢。
三、非本市戶籍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至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前,應當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至本市各區設立的居民身份證拍照點采集人像信息(可登陸上海門戶網站(www.police.sh.cn)查詢相關地址)。
四、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當在收到《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有效期內前往落戶地派出所辦理好相關落戶手續。
五、單位有集體戶的,或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有產權房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在單位集體戶或者產權房內申請落戶。
六、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成為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前生育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子女,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施行)以及《關于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國人口發【2007】64號)有關規定在外省市辦理好子女的出生登記,然后再按本市的子女投靠政策申請投靠。
附件1: 上海市局窗口服務告知單(一).xls
附件2: 上海市局窗口服務告知單(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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