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14 1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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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匯:浦東新區小升初,2012上海小升初,2012年浦東新區小升初入學政策
內容簡介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即將完成小學階段的學業,跨入初中學習,現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定,特向您告知本區初中招生事宜:1.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制度,我們將根據您孩子在浦東新區的常住戶籍地址,對口安排他(她)進
尊敬的家長:
您的孩子即將完成小學階段的學業,跨入初中學習,現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定,特向您告知本區初中招生事宜:
1.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制度,我們將根據您孩子在浦東新區的常住戶籍地址,對口安排他(她)進入一所公辦學校。常住戶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戶主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具備相應的房產證。如果學生本人是戶主,須提供學生本人為產權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的房產證。戶籍的最后統計日為2012年6月30日。
2.如屬“人戶分離”,需按房產證地址對口入學,房產證上的產權人須是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入學安排時,需待區域內有戶籍同時有房產證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廉租房參照本條辦理。
3.持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有浦東新區房產證,產權人須是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可按房產證地址對口入學。無房產證,可根據實際居住地址,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
4.如果您孩子的戶籍所在地遇到動遷,戶籍尚未遷移到新住址,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對口入學(租賃房屋地址只能統籌安排)。
5.本市外區縣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須向就讀小學領取并填寫《回戶籍所在地報名申請表》并交就讀小學;如需繼續在浦東新區就讀,須在隨后下發的《反饋表》中表明要求,我們將根據實際居住地,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
6.非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希望繼續在浦東新區借讀,須在隨后下發的《反饋表》中表明要求,我們將根據實際居住地址,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根據目前上海市有關政策,您的孩子在完成初中學業后,尚不能在上海報考高中學校。
7.5月13日前,您將收到孩子就近對口的《入學告知書》。
8.如果您的孩子要選擇浦東新區教育局批準招生的民辦、公辦藝術、體育類特色學校就讀,請于2012年5月初向相關學校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被預錄取的學生將《入學告知書》交相關學校,以示放棄公辦對口學校,同時作為民辦、公辦藝術、體育類特色學校的錄取依據。
9.我區將在8月15日前向家長發放全區統一印制的,蓋有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和錄取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樂、順利地進入初中階段學習!
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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