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3 02:44:03
內容來源:互聯網
關鍵詞匯:上海新生兒入戶。上海新生兒落戶,上海女子女辦理戶口登記所需材料
內容簡介
上海女軍人子女辦理戶口登記所需材料材料名稱材料類型備注父母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目前,“隨申辦”移動端亮證模塊中有電子證照的,免交紙質材料;若暫時無電子證照,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相應材料數據的,也可免交紙質材料父母雙方的
上海女子女辦理戶口登記所需材料
材料名稱材料類型備注父母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目前,“隨申辦”移動端亮證模塊中有電子證照的,免交紙質材料;若暫時無電子證照,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相應材料數據的,也可免交紙質材料
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或電子) 必要1、父[母]一方為國 [境]外人士或者軍 人,無法提供《居 民身份證》的,需 要提供有效期內的 護照及其翻譯件或 者身份證件2、 “隨申辦”移動端亮證 模塊中有電子證照 的,免交紙質材料;若暫時無電子 證照,能夠通過數 據共享獲取相應材料數據的,也可免交紙質材料?!冻錾t學證明》原件(紙質或電子) 必要1、無法提供合法有 效的《出生醫學證 明》,或者《出生 醫學證明》載明的 生父母信息與申報 出生登記的生父母 信息不一致的,應 當提供《親子關系 司法鑒定意見 書》;原件(紙質或電子) 必要2、“隨申 辦”移動端亮證模塊 中有電子證照的, 免交紙質材料;若 暫時無電子證照, 能夠通過數據共享 獲取相應材料數據 的,也可免交紙質 材料。3、附頁應當 在窗口辦理落戶 (線上申請)或者 提交材料(線下申 請)的時候交于派 出所窗口。報入家庭戶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1、為方便申請人, 對部分相關政府職 能部門信息數據庫 可以查詢的數據, 不要求申請人提供 相關證明材料;但 政府職能部門信息 數據與申請人反映 情況不一致的,公 安機關可要求申請 人提供證明材料。2、“隨申辦”APP“亮 證”模塊中有電子證 照的,可通過亮證 方式使用電子證 照,免交紙質材 料。 3、戶口登記情 況發生變動,需對 《居民戶口簿》按 照實際情況進行登 記的,需提交《居 民戶口簿》。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情形,需要申請人補充提交《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
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根據《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申報出生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供納入本市司法行政部門目錄內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司法鑒定意見書:1.非婚生嬰兒隨生父申報出生登記的;2.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的;3.《出生醫學證明》載明的生父母信息與申報出生登記的生父母信息不一致的;4.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嬰兒申報出生登記的;5.嬰兒出生在國(境)外,出生證明未經中國駐該國(地區)使(領)館或者相關政府聯絡部門認證的;6.嬰兒出生在外省市或者國(境)外且生育檔案材料真實性明顯存疑的; 7.嬰兒出生情況不符合常理,經機關調查仍無法確定生育事實的。
女子女申報類型一:母親系駐滬現役,父親非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報入集體戶需提供 :①母親的駐滬現役軍官證或者士兵證;②集體戶管理部門的同意入戶意見書
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女子女申報類型二:父母均系駐滬現役,報入父親集體戶需提供: ①集體體戶管理部門的同意入戶意見書;②父母雙方的駐滬現役軍官證或士兵證
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女子女申報類型三:父母雙方均系駐滬現役,報入父(母)產權房需提供: ①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②父母雙方的駐滬現役軍官證或士兵證
原件(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女子女申報類型四:父母雙方均系駐滬現役,報入已在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系統登記的父母名下的軍產房需提供①團級以上駐滬出具的房屋配售(租)證明; ②團級以上駐滬出具的同意入戶的證明; ③父母雙方的駐滬現役軍官證或士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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