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3 2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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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黃浦區(下半年)社區工作者招聘考試問答一、報考人員的具體對象如何理解?答:凡是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且符合招聘簡章中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二、外省市人員報名條件如何理解?答: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黃浦區(下半年)社區工作者招聘考試問答
一、報考人員的具體對象如何理解?
答:凡是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且符合招聘簡章中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外省市人員報名條件如何理解?
答: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即首次辦理時間為12月31日之前。
三、報考人員年齡的計算方法?
答:報考人員年齡要求為:
“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1日及之后出生;“48周歲及以下”是指1975年10月11日及之后出生;“50周歲及以下”是指1973年10月11日及之后出生。
四、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定義是?
答: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1、度上海市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2、度上海市戶籍的非本市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3、度、度上海市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和上海市戶籍的非本市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且無社保繳納記錄,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被錄用,需在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時保持無社保繳納記錄狀態。)
五、填寫考試報名信息表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填寫考試報名信息表時須注意:
考試報名信息表中的項目,都必須認真、準確、如實地(全稱)填寫。關于“政治面貌”的填寫說明:分為中共黨員(不含中共預備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28周歲以下)、民主黨派、群眾五類。關于“職業資格或職稱”的填寫說明:例如政工師、助理會計師、助理經濟師等。持有社工專業證書者,請在“社工專業證書”一欄中另行注明。關于“工作單位”的填寫說明:在報考時已辭職的人員,必須填寫“待業”字樣。工作經歷備注言簡意賅。關于“學歷類別”的填寫說明: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類。關于“學歷證書編號”的填寫說明:國內學歷證書和證明書由各高校自行印制,證書編號通常為17位或18位,不知道證書編號的,可咨詢發證學校。國外學歷證書和證明書請在一欄中進行備注“國外證書+證書編號”。
六、招聘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招聘報名須注意:
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招聘相關文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慎重報考。報考人員應對報名填寫的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并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考生應及時下載準考證,逾期視作本人放棄考試。擬錄用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現場遞交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未遞交者視作考試無效。
七、考生參加考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在考試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離開考場。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作弊行為,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執行。考點無停車條件,請考生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線,按時參加考試。考點內禁止吸煙,考生應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請勿將貴重物品帶入考場。
八、本次考試是否進行考前培訓,有無指定考試用書?
答:本次考試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招聘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九、能力測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能力測試作答要求:
經監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相應位置填寫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考生答題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應使用2B鉛筆答題,如需修改請用橡皮涂改;主觀題為應用文寫作題,應使用黑色鋼筆、墨水筆答題。能力測試考試根據統一的指令進行,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草稿紙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不得攜帶任何計算器、書籍、紙張、筆記、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等入場。
十、這次考試如何確定面試人員?
答:面試人員以崗位招聘數和面試人數1:5比例,按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來確定。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成績與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1、能力測試成績于10月26日(周四)9: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2、綜合成績于11月9日(周四)9: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人選。
3、遵循只查分不查卷的復核原則,如考生對考分有異議,能力測試成績請于10月26日13:00至10月27日16:00,撥打咨詢電話提出查分申請。綜合成績請于11月9日13:00至11月10日16:00,撥打咨詢電話提出查分申請。
十一、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須及時到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部門出具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照片處須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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